关于调整通辽市医疗保险和各类救助人员核销比例的公告 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19-07-30 09:51:21 公告 根据通辽市医疗保险局、市财政《关于调整通辽市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》和市医疗保障局《关于调整各类救助人员住院治疗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》要求,我院于2019年7月20日8:00启用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,系统启用后,新入院患者按调整后的政策标准执行,核销比例如下图: 返回列表 返回列表